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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2018年七大专项行动!化工企业准备好了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03  浏览次数:287
核心提示:近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了成立后的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刘友表示,中央环保督查工作将继续推进深化,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完
 近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了成立后的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刘友表示,中央环保督查工作将继续推进深化,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全覆盖。全面启动七大专项行动,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工程。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29日说,今年生态环境部将全面启动七大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他介绍这七项专项行动是:生态环境部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及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
从2017年4月初开始,原环境保护部从全国抽调力量投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
刘友宾说,强化督查突出执法重点,在区域上突出京津冀及周边这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在时间段上聚焦秋冬季这个特殊时段,在行业上紧盯涉气“散乱污”企业,集中优势兵力做好工作;更加注重执法效率,通过异地执法,交叉执法,优化执法方式,调整执法策略,有效有力地避免了保护主义;切实传导压力,不仅发现问题,而且严肃追责问责。
“强化督查是在过去工作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和改进的新的环境执法长效机制,绝不是短期行为,绝不是过去一年就鸣锣收兵了。”他说,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今年将继续推广使用强化督查积累的经验,全面启动七大专项行动,作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工程,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更高期待和要求。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2018年是普查全面实施阶段,” 在生态环境部29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洪亚雄表示,今年上半年将完成清查建库和试点工作,明确普查调查对象和调查技术方案,下半年将开展并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填报等工作,形成数据库,建立并逐步完善各类污染源档案。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旨在全面摸清建设美丽中国生态环境家底,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等提供参考。
第二次普查污染源数量预计会有什么变化?“污染源数量将大大增加,” 洪亚雄介绍,第一次普查覆盖592万家污染源,初步筛查第二次普查有950万家污染源需要入户调查。其中工业源740万家左右,农业源100万家左右;生活源集中式污水污染治理设施50万家左右。
“污染源普查必须守住数据质量这条线。“对数据质量要求:全面、真实、一致。”
洪亚雄说,首先从技术上要花大力气保证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其次在管理方面全员控制、全过程控制。最后,在结果管理上,通过第三方进行抽查,保证污染源数据质量。 洪亚雄表示,污染源普查是依法进行的一项调查,按照有关法律要求,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进行的调查。应如实按时填报污染源普查报表,不能拒绝、推诿、阻挠调查,不得虚报、瞒报和拒报,不得转移、隐匿、伪造、篡改原始材料。有违法行为的,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生态环境部23项新标实施
自4月1日起,将有23项新的环保标准正式实施,其中18项标准为首次发布,另5项为修订代替。这批环保标准主要涉及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的测定方法和监测技术规范。其中,涉及大气类共8项,水质监测类7项,土壤类4项,固废及渗滤液类1项,噪声及振动类1项,综合类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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