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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7省(市)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6  浏览次数:2234
核心提示: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至12月组织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开展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至12月组织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馈。督察反馈后,7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政治责任来担当,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建立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整改成效。   
截至2018年4月底,7省(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49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57项,其余正在推进中。通过督察整改,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一批长期想办的事情得到了落实。北京市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积极开展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总体环境质量和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上海市以水环境治理、垃圾综合整治等为重点,强化研究部署,狠抓责任落实,严格督察执法,推动解决了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城乡结合部垃圾污染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为探索推进超大城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积累了经验。湖北省切实强化湖泊治理,制订不达标水域整治方案,拆除122.2万亩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取缔27.45万亩投肥(粪)养殖和4.5万亩珍珠养殖,对填湖占湖问题开展退地还水、退垸还湖,湖泊水质改善明显。广东省全面提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9万吨/日,新建配套管网约6000公里,其中深圳市投入百亿元资金,新增污水管网1930公里,城市30年快速开发建设形成的污水管网缺口问题得到初步解决。重庆市强化长江生态保护,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在长江干线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项目,在5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布局工业园区,推进沿江环境风险隐患企业整治搬迁。陕西省大力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编制保护规划纲要,划定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全面拆除违规房地产开发项目,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目前秦岭地区采石企业数量较2014年底减少约三分之二。甘肃省扎实推进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投入治理资金约23亿元,保护区内144宗矿业权已关停143宗,9座在建水电站退出7座,同时已启动生态监测网络建设,对111个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实施生态恢复。   
7省(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少量整改任务进度有所滞后。部分自然保护区内风电、煤矿等违规项目拆除、关停进度滞后,一些地区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尾矿库治理和生态环境恢复等整改任务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二是个别地区整改力度仍需加大。一些区域流域环境整治、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违建项目清理等整改任务进入攻坚阶段,整改难度加大,工作力度有所减弱,个别地区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不理想,甚至呈现恶化趋势。   
三是一些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出现反弹。一些地方在督察整改过程中没有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导致部分同类型环境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因跟踪问效不及时,部分群众投诉问题没有真正整改落实到位,出现重复投诉现象。   
督察整改是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举措。目前7省(市)督察整改报告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但整改工作还未结束。7省(市)对外公开督察整改情况,就是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做好后续各项整改工作。下一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继续对各地整改情况实施清单化调度,并不定期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压实整改责任,不达目的决不松手。   
北京市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北京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4月12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察督办,严肃追责问责,全力以赴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应于2017年完成的41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余6项整改任务均按计划推进。2017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优良水体比例提高到48%左右,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28%左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标志性任务指标。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北京市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靠前指挥,针对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并作出重要批示,数次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整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将督察反馈意见分解成47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各区、市有关部门均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根据工作职责和整改任务,细化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整改工作方案,加强统筹调度,层层夯实责任,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督察督办,严肃追究责任。落实《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察实情、督进度,2017年实现对全市16区的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将督察整改进展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及督查办公平台,建立每月调度机制,对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实施重点督办。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蔡奇、陈吉宁同志要求抓紧调查处理,加大问责力度。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我市对2个党组织、9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局级干部17人、处级干部47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3人、诫勉谈话28人、通报7人。问责情况已通过媒体正式公开。   
三是做好宣传报道,动员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和首都之窗网站主阵地作用,及时公开《整改方案》,定期公开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同时,积极通过中央媒体、其他市属媒体及新媒体等广泛宣传报道督察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一是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首都发展全局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全面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推动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升超大型城市治理能力、实现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突出问题歼灭战,推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切实增强广大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实施《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违规违纪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   
二是坚定不移地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认真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明确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严守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深入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7年共拆除违法建设5985万平方米,疏解提升市场241个、物流中心55个。加强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深化合作治污机制,支持保定、廊坊建设“禁煤区”;推动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重污染预报会商、统一预警分级和应急联动机制。   
三是坚定不移地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以超常规的力度治理大气污染。制定实施年度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17年改造1.32万蒸吨燃煤锅炉、淘汰2.7万余台小煤炉、低氮治理2.3万多蒸吨燃气锅炉、完成901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全市年度燃煤总量下降到600万吨以内;完成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6557家,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651家,重点行业减排挥发性有机物4069吨;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49.6万辆,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累计达20万辆。   
推进水环境治理攻坚。制定实施进一步聚焦攻坚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实施《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河长制”基本建立。2017年新建污水管线697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214公里,完成365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治理,完成200个单位的自备井置换,完成列入国家考核的建成区57条段黑臭水体治理。   
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全国率先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启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布设工作。在161家中央在京单位和驻京部队、127家市级公共机构开展首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启动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12个未开工垃圾处理项目已全部开工,董村综合处理厂和安定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已运行并形成1800吨/日的处理能力。   
四是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依规环境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攻坚战”“百日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打散治污”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全年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938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8起、查封740起、停产限产11起、移送拘留135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40余起;城管执法部门全年查处露天烧烤违法行为1763起、施工工地违法行为1.2万余起、餐厨垃圾违法行为1269起。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成立“环保警察”。2017年公安、环保部门共查处环境违法问题489个,联合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0余起,公安、水务部门联合办理涉嫌污染河湖环境违法犯罪案件4起。   
三、下一步安排   
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以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为基本依据,坚持首善标准,聚焦“十三五”规划目标,抓紧研究制定新一轮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围绕高排放重型柴油车治理、扬尘污染管控、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治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实施河长制,完成非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持续改善水环境;编制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行垃圾分类综合治理,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同时,严格落实督察整改方案要求,认真抓好督察整改后续工作,不达目标绝不松手,确保督察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以上措施,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全面提升首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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