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了解最新动态
下载APP了解最新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化工相关 » 正文

我国首次划定光伏发电利用底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2  浏览次数:290
核心提示:在我国大力推广新能源发电之时,今年一季度,弃风电量却同比增长85亿千瓦时,弃光情况在光伏产业中也愈发严峻。针对这一情况,国
在我国大力推广新能源发电之时,今年一季度,弃风电量却同比增长85亿千瓦时,弃光情况在光伏产业中也愈发严峻。针对这一情况,国家发改委在昨日发布了《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详细规定了光伏发电、风电重点地区的最低保障收购小时数,这也是我国在多次提及保障性收购后,第一次划定具体收购门槛。

  具体来说,光伏发电、风电的重点地区根据目前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被分为一类和二类,各地的保障性收购小时标准不同,其中光伏发电最高门槛为1500小时,最低1300小时;风电最高为2000小时,最低1800小时。

  以宁夏、甘肃嘉峪关、新疆克拉玛依等地为例,按照《通知》规定,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为1500小时,也就是说,如果当使用情况低于这个数量时,政府必须出手购电,以扶植新能源发电企业。

  “这一举措相当于‘兜底’,解决了部分地区光伏、风电无法消纳的问题,有利于短时间内减少弃风、弃光的现象”,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但是在全国电力大范围过剩的环境下,仅依靠这一政策难以解决问题。未来,还是应该减缓弃风、弃光严重地区的风电、光伏建设。同时,还要争取在其他市场前景相对广阔的城市进行布局,才能避免弃风、弃光问题的长期存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会员服务标准  |  营业执照公示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鲁ICP备12009867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版权© 博康网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33-3147343 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审核: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诉: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